6月4日,为了忘却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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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为了忘却的纪念

Posted on 六 4, 2007 by 死的蚊 in 社会时事 | 2 Comments

6月4日,为了忘却的纪念

上一篇文章被新浪网管删了。只想说,新浪,你做狗做得也不容易,表扬一下!!!

重新贴出来。郑重申明(新浪网管看清楚):本文所有字句全部摘自高中语文课文——鲁迅先生的文章!

几十年前,鲁迅先生的文章被“旧社会”的独裁者禁止发表;几十年后,鲁迅先生的文章在新浪博客上被新浪网管删除。呜呼哀哉!!!

以下引号内的文字全部出自鲁迅先生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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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

“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鲁迅《纪念刘和珍君》

“生命诚宝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裴多菲

“这是怎样的世界呢。夜正长,路也正长,我不如忘却,不说的好罢。但我知道,即使不是我,将来总会有记起他们,再说他们的时候的。”

——鲁迅 《为了忘却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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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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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亮眼睛, 2007-07-15:

    o 懂了………

  2. 黑夜, 2008-06-06:

    低调点 够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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