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点半断电计划

一月 5th, 2010 § 4

十一点半断电计划

在《2010年的十个目标》里,我提到了“每月一个好习惯养成计划”。其实这个目标来自于褪墨近三年以前号召开展的一次活动——“一个月培养一个好习惯”。褪墨是我以前推荐过的一个关注时间管理和个人发展的励志/学习类Blog,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可以点击阅览订阅

回到主题上来。“十一点半断电计划”是2010年的第一个好习惯养成计划。在大学五年里,由于学校宿管的规定,不管是你要熬夜赶作业写论文还是准备考试,又或者是在玩游戏下电影,每天晚上十一点半都必定准时断电熄灯。那时的自己曾对这个规定有过诸多抱怨。工作以后终于不必每天十一点半熄灯上床睡觉了,然而每天到两三点的熬夜,早晨8点多准时起床上班,又让我常常身心疲惫,开始怀念起这个曾经不人性的规定来。想一想,这大概就是Avatar中所说的“生命平衡”,过或不及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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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的十个目标

一月 1st, 2010 § 5

2010年的十个目标

去年的元旦,我在Changsay.com上第一次发布了新年的十个目标。一年过去了,返回去看这十个目标,基本完成了五成——我指的是,我为这些目标都付出过一定程度的努力,但少有真正的达成。这难免让我失望。

但,去年年初设定的这十个目标并非完全没有作用,因为我几乎一整年都在不断的想起它们,几乎一年都在试图与我的懒惰,和各种不可预料的因素抗争。尽管最终我没有完全达成这十个目标,我也知道自己不应该为自己找任何理由,可是我同样知道,我更不能为此就完全放弃。

只要努力过,没有成功并不就等于失败;放弃成功的希望才是真正的失败。2010年,我会为自己设定人生中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并开始为第一年的目标努力。因此今年将会有更多更具体的目标等着我完成。鉴于这个计划尚未完全拟定,以及某些涉及隐私的问题,以下十个目标仅是2010年要完成的部分目标,并进行了初步量化,以便年末的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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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奢求每个人都喜欢你

十二月 9th, 2009 § 3

不要奢求每个人都喜欢你

赵薇远赴雅典为时尚杂志拍摄的照片

不要奢求每个人都喜欢你。

当看到赵薇说出的这句话的时候,我知道,她已经走出了“军旗装”事件的阴霾。

说来巧合,喜欢上赵薇恰恰是在“军旗装”事件前不久,随之而来的,便是那场全国大范围针对赵薇“卖国”的口诛笔伐事件。现在回忆起来,当初“军旗装”事件之于赵薇事业的影响,绝不亚于“艳照门”对于阿娇钟欣桐的打击。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赵薇一直以负面形象存在于公众心中,许多人甚至逢赵薇必反。那时候,怀疑赵薇是否还能在她的演艺事业中继续走下去的恐怕绝不仅仅是那些不怀好意落井下石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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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熟的陌生人

十一月 8th, 2009 § 5

面熟的陌生人

活到二十多岁,认识的人多了,便越来越容易遇到面熟的人。

所谓面熟,是指初见面便将对方与自己记忆深处的某张面孔联系起来,即便未曾交往,也如已经熟识一般,凭自己对某人的些许记忆,凭空幻想出对方的性格、经历、兴趣爱好,甚至是与自己未曾有过的情感交流,在自己的脑海中,虚构出一个或残缺或完整的人格来。

其实,这样的联想也并非无用。正如经验丰富的人往往可以将熟悉的事情看得更清楚,做得更利索;阅人无数,也常常可以帮助我们更快的认识一个人。善于品人的人,有时候只需一杯酒一盏茶的功夫,便能将一个人的性格素养看个大概。从初见一个人的气色神态,衣装打扮开始,身未动,对方的讯息便已传递到了他们的眼里;更别说一举手一投足,大至谈吐坐行,小至一次抿嘴一个眼神,几个回合下来,除非故意隐藏,否则对方的个性人格,至少是可以估摸个一二三了。

然而,很多时候,我们还是过分自信了一些。碰见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你自会察其言观其行,慢慢深入的去逐渐了解这个人;怕就怕,遇到“面熟”的陌生人,我们脑中自大的那一条神经,便会迫不及待地于对方下定义,懒得“再次”重新认识了。 »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旅行

十一月 2nd, 2009 § 8

旅行

离校前的最后几天跟一个同学约定,如果毕业五年之后还单身一人,就一起辞掉工作去长途旅行,直到花光自己五年来的积蓄。那时,应该是我们二十岁光阴的最后一年。

三十岁对于我们来说,仍旧是一道心中过不去的坎,即使已经处于奔三的年龄,内心却依然安于,并乐于做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生活在现实世界的窠臼之中,总想着应该去做一件规则之外的疯狂事,否则,便对不住自己已经走到了尾巴上的青春。

与我约定一同旅行的那个同学是一个极具建筑设计天赋的人。大三以前,他的设计作业总是封闭而安静的;大三以后却突然变得狂野起来。他说他大三那年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人生在世几十年,就是应该及时行乐享受生命,否则便只能在别人的世界里沦为庸碌之辈。人生的意义,不过在于取悦自己——当然,你最好还能顺便取悦了别人。

他总说害怕自己工作几年之后便失去了创作与生活的激情。于他而言,旅行也许是逃离喧嚣尘世,整理心情以保持独特自我的一种方式;于我而言,这种不顾一切的旅行却是一场追逐梦想的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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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四,记。

九月 5th, 2009 § 1

廿四,记。

终 于,就快要过完人生之中的第24个年头。回想记事以来种种经历,似乎发生了很多事,却始终没有一件能深深镌刻到骨头里,让自己忍不住去想忍不住去说,仿佛 只要微风轻抚,便能拨动内心那些最骄傲最不羁也最深沉的心弦,奏出滔滔不绝的音符。24年来的生活,也许还是过得太平淡了一些。站在青春的尾巴上,总担心 自己哪天突然就会失去了激情失去了梦想,从此波澜不惊的老去。

高中的时候喜欢听朴树的歌,其中一首叫做《别,千万别……》的歌中唱到: “别做梦,你已24岁了,生活已经严厉得,像传达室李老伯……”听到后来,心中便老有一个声音反复对自己吟唱“你已24岁了……快别迷恋远方了”。于 是,24岁就这样在自己心里拥有了特殊的涵义——一个应该成熟,不该再天真,不该再做梦的年龄。

可是又如何能够不做梦呢?做梦,意味着我 们仍心怀希望;而希望,则是人之所以还活着的重要理由。我在日志里写过很多次,“有希望才会活着,活着就有希望”——其实每一个活着的人都还对明天抱有更 好的期待,不管他们自己肯不肯承认,有没有意识到。尽管也许,我们的生活就只是一个不断“失望-希望-再失望-再希望”的循环“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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